煤炭产业是贵州省重要支柱产业。
随着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不断加大,贵州周边五省煤炭产业将逐步收缩或退出,西南地区煤炭需求缺口不断扩大。贵州作为西南地区唯一的亿吨级煤炭基地,在西南地区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中的地位将更加突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迎来新挑战。
贵州省近日印发实施《推动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项政策对于推动全省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升煤炭产能产量,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01
煤炭成为省域支柱产业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省域含煤面积约7.75万平方千米,占全省总面积的44%,煤炭保有资源量766.14亿吨,占全国的4.48%、居第五位,其中六盘水、织纳、黔北三大煤田,占全省探明储量2/3以上,是南方最大的煤炭资源基地,全国大型煤炭基地——云贵基地的主体部分,有12个国家规划矿区和7个省规划矿区。现保留采矿权772处。截至2020年底,全省有生产煤矿280处,产能15452万吨/年;建设煤矿78处,产能3885万吨/年。从企业性质看,民营煤矿316处,产能13882万吨/年,占比分别达88%、72%;国有煤矿42处、产能5455万吨/年,占比分别达12%、28%。其中盘江煤电集团有正常生产煤矿22处,产能3625万吨/年,占比分别达6%、19%。从煤矿产能看,90万吨以上大型煤矿47处、产能6837万吨/年,占比分别达13%、35%;30万吨至60万吨中小型煤矿311处,产能12500万吨/年,占比分别达87%、65%。另有产能储备煤矿411处,产能13320万吨/年。
尽管有着丰富的煤炭资源,但长期以来,贵州省煤炭产业发展存在一些结构性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改善。由于产业基础薄弱、煤矿“小散弱”、优质煤炭产能释放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煤炭开采面临瓦斯多、煤层薄、倾角大、断层多等难题。同时,贵州煤炭产业还不同程度存在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年龄结构不合理,综合机械化、智能化发展不充分,“双回路”电源点供给不足等发展短板。
作为南方最大的煤炭资源基地,贵州煤炭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客观上能够在南方基础能源安全保障中发挥重要作用。所以,切实解决煤炭产业基础薄弱等问题,推动煤炭产业规模化、智能化发展,推动国有企业加大煤炭资源开发力度,加快培育和释放煤炭优质产能,稳步提升煤矿安全保障和生产供应能力,是贵州省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提供坚强有力的基础能源保障。
02
打造西南地区煤炭保供中心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2022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明确贵州建立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在毕节、六盘水、黔西南布局建设大型煤炭储配基地,打造西南地区煤炭保供中心。这为贵州省煤炭行业提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
此次《实施方案》从4个方面按2025年、2030年两个时间节点提出发展目标。
从煤炭产业结构方面看,到2025年,贵州省60万吨/年以上生产煤矿产能占比70%以上(目前占比54%),国有企业煤炭产能、产量占比均提高10%以上(目前占比分别为36%和31%)。到2030年,生产煤矿平均产能90万吨/年以上(目前为59万吨/年),国有企业煤炭产能、产量占比均提高20%以上(提高后产能约1.68亿吨/年、年产量约1.23亿吨)。
从煤炭供应能力方面看,到2025年,生产煤矿产能2.5亿吨/年(目前为1.81亿吨/年),原煤产量1.8亿吨、力争达到2亿吨(2021年调度原煤产量1.35亿吨)。到2030年,生产煤矿产能3亿吨/年,原煤产量2.4亿吨。
从智能化水平方面看,到2025年,煤矿基本实现综合机械化开采,综合机械化掘进工作面占比65%以上,累计建成智能煤矿50处以上。到2030年,煤矿全部实现综合机械化开采,综合机械化掘进工作面占比90%以上,基本实现智能化采掘作业,累计建成智能煤矿100处以上。同时,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重大灾害防治和安全监管效能显著增强,较大及以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围绕主要发展目标,贵州省将实施“六个一批”分类处置,提出了提升煤炭产业集中度、严格煤矿项目准入、破解涉法涉诉难题、强化煤炭人才供给、推进煤矿智能开采、保障矿井供电安全、加强矸石堆场用地供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政府管理能力等10项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中最核心的是实施“六个一批”分类处置,这也是实现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路径。
在增产方面,要加快推进国家、省级煤炭矿区规划修编,推动新建一批产能90万吨/年以上的井工煤矿。到2025年,累计推动20处以上新建煤矿开工建设、设计生产能力2000万吨/年以上,建成投产10处、释放产能1000万吨/年。到2030年,累计推动40处以上新建煤矿开工建设、设计生产能力5000万吨/年以上,累计建成投产20处、释放产能2500万吨/年以上。
在技改方面,支持一批煤矿通过技术改造提升生产能力。优化煤矿技改扩能手续审批流程,加快推动具备资源条件的煤矿提升规模。到2025年,累计推动50处以上煤矿技改扩能、产能4500万吨/年以上,建成投产25处、释放产能2250万吨/年以上。到2030年,累计推动100处以上煤矿技改扩能、产能9000万吨/年以上,建成投产50处、释放产能4500万吨/年以上。
在安全生产方面,扎实推进一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一优三减”(优系统、减水平、减头面、减人员),加快装备升级,全力推动瓦斯等灾害治理,实现“抽掘采”动态平衡,保持正常采掘关系,实现稳产达产,切实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煤炭产能利用率。到2025年,生产煤矿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年产量提升1500万吨。到2030年,年产量提升3000万吨以上。
在产业布局方面,有序推进一批煤矿优化布局及资源整合。到2025年累计支持60处以上煤矿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整合,其中建成投产20处、释放产能2000万吨/年以上。到2030年,累计支持150处以上煤矿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整合,其中建成投产50处、释放产能5000万吨/年以上。
在复工复产方面,盘活一批资源条件好、符合产业政策的停产煤矿,发挥既有产能作用,促进增产增供。推动储量多、产能大、手续齐全的停建煤矿加快复工,促进早日建成投产。到2025年,累计推动100处以上煤矿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其中生产煤矿50处、释放产能2000万吨/年以上。
在产能退出方面,有序推进煤炭资源差、灾害重的市县整体退出,积极引导资源枯竭、与各类生态保护红线重叠且难以调整、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等一批落后产能煤矿淘汰退出。凡存在重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一律停产整顿,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对拒不整改、擅自复产、逾期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依法关闭。
03
以政策推动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近年来,贵州不断加快煤炭工业改造升级,围绕煤矿复产复建,在提升煤矿规模化、智能化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等方面研究出台系列政策,从顶层设计着手推动煤炭工业转型升级。支持煤矿充填开采技术推广应用,因地制宜推进保水开采、先采气后采煤、矸石不升井等绿色开采技术,积极支持煤矿采矿权增列煤层气矿业权,实施综合开发,确保煤炭沿着清洁高效利用的路径不断前进。
《实施方案》也从4个方面提出了8条相应配套支持政策。
在资源配置方面,要提高煤炭资源配置效率,积极推动同一构造单元相邻煤矿优化重组、整体开发,“夹缝”资源协议开发的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煤矿企业分期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完善探矿权管理机制,针对个别探矿权长期“圈而不探”“占而不采”等问题,对探矿权提出了保留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需要延长保留期的,延期次数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2年的规定,促使探矿权早日转为采矿权。
在煤矿审批方面,对需要修编的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加快组织规划修改编制、报批工作;对尚未纳入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的煤矿开发项目,加快组织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编制及修编过程中,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及建设规模调整等手续。同时,适当降低设计服务年限。拟提升产能至90万吨/年的煤矿,其可采储量不足且周边无煤炭资源可配置的,可适当降低设计服务年限。
在产能指标方面,根据国家有关产能置换最新政策,提出支持闲置煤炭产能或未达产煤矿适当调减部分产能用于省内其他煤矿提升产能规模。煤矿产能置换涉及注销关闭煤矿采矿权的,明确矿山关闭后相关生态修复等法定责任主体后,可办理产能置换等相关手续。
同时,《实施方案》提出,要持续改善政府监管环境;统筹用好能源行业各类专项资金,加大财政资金对煤炭产能提升、安全生产投入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快解决煤炭产业发展资金问题,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升级。
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安全智能发展已成为煤炭行业发展普遍形态。煤炭行业现在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技创新。未来,贵州省还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快突破煤炭安全绿色智能化开发和清洁高效低碳化利用关键核心技术,强化重大技术创新示范引领,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培养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以支撑引领全省乃至西南地区煤炭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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